珠海市港口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 为树立典型,激励先进,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,根据年度工作安排,经研究决定,珠海市港口协会开展2023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类型设置 1、先进单位类型设置 年度先进单位评选分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、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两个类型。 2、先进个人类型设置 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分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、标准化建设先进工作者两个类型。 二、评选条件 各项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详见《珠海市港口协会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(2023年修订)》(见附件)。
三、评选项目名额分配 1、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占珠海港口相关单位总数的30%-35%,其中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占比20%-25%,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占10%。同等条件下受到政府及相关单位表彰或书面表扬的优先入选。 2、每个单位仅限推荐一名先进代表,且仅限申请一个先进个人评选项目。先进个人候选人数量不超过珠海港口相关单位总数的30%-35%。同等条件下所属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的优先入选。 四、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(一)评选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6日~12月15日为报名和评审材料准备阶段; 2023年12月18日~12月24日为评审阶段; 2023年12月30日前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评选结果; 2024年1月7日前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表彰名单; 择机召开表彰会议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 (二)报名和评审材料准备 1、请各单位严格按照《珠海市港口协会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(2023年修订)》第十条(见附件)准备报名和评审材料,并于12月15日前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港协秘书处。 2、要求:申报表封面及其他报名材料、评审材料加盖单位公章(多页报名材料加盖骑缝章)。评审材料须按顺序、分类整理,并在评分细则“自评栏/单位评分栏”里填写单位自评分数。 五、表彰宣传 2023年度先进单位由单位自荐、先进个人由单位推荐方式,经单位评分、协会评分、专家评审小组评分综合评分,评选出2023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,并在协会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示。届时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与个人将在2023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上进行表彰,并授予奖牌和证书。 六、港协联系方式 港协秘书处综合部联系人:陈小姐,许小姐 办公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南路455号九洲花园1栋6单元301室 电话:0756-2229831、18902877153(微信同号) 传真:0756-2169871 邮箱:3238084095@qq.com 官方网站:http://www.zhpa.cn/ 微信公众号:珠海市港口协会
附件:珠海市港口协会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(2023年修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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