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珠海市港口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2-11-18

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:

2022年,珠海市港口协会在珠海市民政局、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,以及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努力下,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。为树立典型,激励先进,促进协会持续健康发展,更好地推动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,珠海市港口协会开展202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类型设置

1、先进单位类型设置

年度先进单位评选分为港口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港口诚信单位、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节能环保先进单位四个类型。

2、先进个人类型设置

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分为港口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港口诚信工作者、标准化建设先进工作者环保先锋四个类型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各项先进单位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详见《珠海市港口协会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(2022年修订)》(见附件)。

三、评选项目名额分配

1、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占珠海港口有关单位总数的30%-35%,其中港口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占比10%-15%,港口诚信单位占比15%,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、节能环保先进单位共占5%。同等条件下受到政府及相关单位表彰或书面表扬的优先入选。

2、每个单位仅限推荐一名先进代表,且仅限申请一个先进个人评选项目。先进个人候选人数量不超过珠海港口有关单位总数的30%-35%。同等条件下所属单位被评为先进单位的优先入选。

四、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

(一)评选活动时间

20221118日~2022125日为报名和评审材料准备阶段;

202212月5日~20221215日为评审阶段;

2022年1222日前公示评选结果;

2022年1230日前公布表彰名单;

择机召开表彰会议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
(二)报名和评审材料准备

1、请各单位严格按照《珠海市港口协会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(2022年修订)》(见附件)准备报名和评审材料,并于12月5日前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港协秘书处

2、要求:申报表封面及其他报名材料、评审材料加盖单位公章(多页报名材料加盖骑缝章)。评审材料须按顺序、分类整理,并在评分细则“自评栏/单位评分栏”里填写单位自评分数。

五、表彰宣传

2022年度先进单位由单位自荐、先进个人由单位推荐方式,经单位评分、协会评分、专家评审小组评分综合评分,评选出202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,并在协会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示。届时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与个人将在202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上进行表彰,并授予奖牌和证书。

六、港协联系方式

港协秘书处综合部联系人:陈小姐,许小姐

办公地址: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南路455号九洲花园1栋6单元301室

电话:0756-2229831、18902877153(微信同号)

传真0756-2169871

邮箱:3238084095@qq.com

官方网站:http://www.zhpa.cn/

微信公众号:珠海市港口协会

附件:珠海市港口协会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(2022年修订



珠海市港口协会     

20221118    

珠海市港口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(盖章版)
附件:珠海市港口协会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(2022年修订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