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海市港口协会关于发布《港口客运站新冠疫情期间消毒技术规范》团体标准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1-12-29
各相关单位: 根据国家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和《珠海市港口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现批准《港口客运站新冠疫情期间消毒技术规范》为珠海市港口协会团体标准,标准编号为T/ZHPA 3—2021,自2021年12月29日起实施。 现予公告。
珠海市港口协会 2021年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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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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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市港口协会关于发布《港口客运站新冠疫情期间消毒技术规范》团体标准的公告发布时间:2021-12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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