珠海市港口管理局举办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宣贯培训班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[2014]第13号),加强安全生产工作,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,保障和促进珠海港持续健康发展,受市港口管理局的委托,市港口协会于2015年5月22日,在珠海市市委党校举办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宣贯培训班。 培训班由市港口协会常务副会长、秘书长王红支持,市港口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刘伟东代表市港口管理局领导,在培训班上进行了学习新《安全生产法》动员,他要求港口企业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新《安全生产法》认真执行新《安全生产法》提出的各项要求,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扎扎实实。 培训班分上下午两个单元进行,上午由宁波市港航管理局港政管理处处长、高级工程师张武军处长用生动的实例为全体学员进行了“港口安全案例分析”剖析;下午由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、高级工程师谢天生围绕《安全生产法》的有关条款,为全体学员进行了新《安全生产法》解读。两位老师生动的报告受到全体学员的好评。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(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、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、安全部门经理)、港口企业生产部门负责人、安全主管人员、港口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从业人员、市港口管理局安全技术科颜永宁科长、张明祥副科长、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港口协会全体工作人员241参加了培训,一天的培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