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3日上午,港口协会常务副会长、秘书长王红在协会会议室,听取了市拖轮公司副总陈少伟和经营部经理林文辉,关于“对危险品船舶实施拖轮监护有关问题”的诉求,共同研究了有关问题。 拖轮公司陈总反映:船舶监护工作是维护港口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,由于监护费用较高,目前拖轮公司不堪重负。2008年前此项工作由海事局负责,那时拖轮公司对被监护企业有收取有关费用,之后有关职能转交给市港口局,当时港口局领导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,由于人事变动,此事也随之搁置下来。企业认为,拖轮公司对危险品船舶实施拖轮监护收费,不仅有依据,而且广州、湛江等地一直按有关规定正常收费。希望协会推动问题的解决。 王红会长表示:港口安全工作十分重要,协会有责任为企业和港口多做服务工作,我们首先要找到上级文件依据和兄弟港口的做法,然后组织由市港口局、协会、企业三方组成的调研组到广州、湛江等地学习考察,根据港口局的意见和学习考察的情况,再决定下一步工作部署。